3月中旬,新疆、吉林、西藏、山西境内先后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,共有65人死亡。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就此进行通报,目前已对这4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。
通报称,这些事故不仅暴露出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、车辆技术状况不良、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问题突出,还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,货运车辆监管存在薄弱环节,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,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大等严重问题。
通报要求地方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严格审批线路,对于途经3级以下(含3级)山区公路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。各地有关部门要对营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、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、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,除依法严肃处理外,还应及时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及驾驶员所属营运企业。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,将遵守交通法规、安全生产等情况作为主要记分考核依据,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,且考核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,要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。